安全准入|仿真枪可不能当儿童玩具哦
近年来,“吃鸡”类军事竞赛游戏火爆全网,对于爱冒险的小朋友来说,户外“野战”或小区“巷战”成为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游戏。但如果小朋友玩耍的弹射枪不是玩具,而是达到仿真枪标准,将有极大安全隐患。
同时也有不少军事爱好者,为了收藏军品物件,想从国外渠道以玩具枪的名义购买仿真枪,甚至通过邮寄、旅检渠道从境外引入枪支相关配件。
重庆海关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仿真武器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禁止购买或销售,此外,携带配件散件,情节严重的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
仿真枪认定标准
根据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二)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三)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二
相关案例
(一)搜狐网报道
宁波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一批仿真枪,共计400支,涉及多达21种型号。这批仿真枪申报品名为“塑料玩具”,查验关员发现“塑料玩具”中均夹带了枪支形状的货物。经公安部门鉴定,该批枪支形状货物均为仿真枪。
这些仿真枪仿造了冲锋枪、狙击步枪、自动步枪、突击步枪、散弹枪等多个枪支类型,从形状、尺寸和颜色上都和真枪近似,有一定的重量。同时,这些“枪支”都配有“子弹”——水晶弹,吸水后直径增大至7~8毫米,可以作为子弹。目前,这些仿真枪已被宁波海关扣留,并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深圳新闻网报道
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查获一宗旅客携带疑似仿真枪组件及铅弹入境案件。共查获仿真枪组件2件,零配件32件,铅弹488发。海关关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旅客开包检查时,在其背包中查获仿真枪组件、零配件以及铅弹。该男子表示自己是从事五金工作,平时爱好收藏军事物件,虽然知道带的是枪支配件,但认为只要不是完整的枪支应该不会有严重后果。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小哥哥提醒您:
仿真枪可对人体造成巨大危害,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运输、携带、邮寄仿真枪进出境的,海关将予以没收销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二)《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海关监管一直以来以高效准确著称,请广大市民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实申报进境物品,不要抱侥幸心理!如有问题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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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重庆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供稿:李卓毅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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